伊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至9月主要办案数据公布报告
时间:2021-11-09
来源:未知
录入:黑龙江省伊春市人
【字体:大 中 小】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至9月主要办案数据公布报告
2021年1至9月主要办案数据公布报告
2021年1至9月,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检察工作的各项部署,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积极开展专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2021年1至9月全市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审查逮捕与审查起诉工作
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9件269人,同比分别增加72.12%和85.52%,其中,批准和决定逮捕137件174人(含上期积存),同比分别增加82.67%和75.76%,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83人(含上期积存),同比增加66%,不捕率为32.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84件764人,同比分别增加11.88%和16.64%,其中,提起公诉723人(含上期积存),同比增加7.43%,决定不起诉71人(含上期积存),同比增加26.79%,不起诉率为8.94%,同比上升1.26个百分点。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554人,同比减少2.29%。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8.72%,同比下降5.53个百分点。
对未成年人犯罪,受理审查逮捕8人,去年同期为0人,批准逮捕4人,不批准逮捕3人,不捕率为42.86%;受理审查起诉10人,同比减少23.08%,提起公诉8人,不起诉1人,不起诉率为9.09%;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2人,同比增加71.43%,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9人,同比增加111.11%。
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同比减少34.78%,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8件,同比减少20%。
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批捕5人,同比增加400%;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9人,同比减少10%;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59件,同比减少7.81%。
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19件,同比增加171.43%;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20件,同比减少13.04%。
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纠正4件,同比减少20%,已纠正4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65件,同比减少26.97%,已纠正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61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29件,同比增加190%,已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27件。刑事执行检察制发检察建议9件,同比下降59.1%,已采纳检察建议8件,采纳率为88.9%。
四、民事检察工作
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27件,同比增加3.85%,审结提出抗诉4件,原审改变率为100%;审结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同比减少40%。
受理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69件,同比增加91.67%,针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6件,同比增加83.33%,法院采纳检察建议56件,同比增加60%,采纳率为84.84%。
受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5件,同比增加47.73%,针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3件,同比增加43.18%,法院采纳检察建议47件,同比增加14.63%,采纳率为74.6%。
五、行政检察工作
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6件,同比增加100%。
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7件,同比减少30%,针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件,同比减少12.5%,法院采纳检察建议3件,采纳率为42.86%。
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件,同比增加125%,针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件,同比增加100%,法院采纳检察建议5件,采纳率为62.5%。
六、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84件,同比减少43.56%;立案178件,同比减少45.06%;采取诉前程序133件,同比减少43.16%;提起公益诉讼12件,同比减少33.33%。
七、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
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2人,与去年同期持平,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10人,同比减少28.57%。无批捕、起诉金融诈骗类犯罪和影响扶贫工作及涉及扶贫资金类犯罪案件。
共作出支持起诉决定案件30件,同比减少14.29%,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7件。
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12人,同比增加100%,起诉89人,同比增加3.49%。
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76件,同比减少51.59%。
八、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
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3人,同比增加550%,决定起诉38人,同比增加11.8%。起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1人,与去年同期持平。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9人,同比减少10%。起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1人,去年同期为0。
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作出逮捕决定3人,同比减少25%,不捕3人,同比减少50%;作出起诉决定11人,同比减少26.7%,不起诉5人,同比增加150%。
九、控告申诉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
1至9月,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20件,其中,来信212件,来访187件,网络信访20件,电话来访301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决定给予赔偿1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6件,已开展救助14人,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7.8万元。
1至9月,全市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人次,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检察长列席14人次,同比减少22.22%,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