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假借申请廉租楼名额实施诈骗的犯罪屡禁不止,不仅侵犯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家庭和睦、社会的和谐稳定。
能办事的“朋友”

老柴今年63岁,家在饶河县某小区开饭店,董某经常来饭店吃饭,一来二去,两人熟识。某日,董某在老柴家饭店吃饭时表示,自己有关系能办理廉租楼名额,一个廉租楼23000元,期间还展示了办理成功的票据及微信截图,老柴马上就把这个事告诉了自己妹妹,二人对董某的能力深信不疑,立马将自己的证件复印件交给董某,二人还将这件事告知子女并与其一起来到董某家,柴家的两位晚辈将46000元交给董某,董某承诺一定能办下来,到时候办好通知他们。
为“朋友”拉活

几个月后,老柴与同乘车的老赵在闲聊期间表示自己家亲戚已经帮忙申办了廉租楼名额,老赵听后十分动心,就让老柴帮忙牵线搭桥,为自己申请一个名额,老柴说办一个廉租楼23000元。老赵说自己是低保户,经济条件有限,老柴承诺可以帮忙咨询,双方互留了联系方式。
降低标准只为你
老柴回去和董某一说老赵的事情,董某说低保人员15000元就可以办理廉租楼。老柴联系老赵,并给老赵介绍董某,老赵在车上给了董某15000元以及个人证件等材料。董某让其回去等消息。
左推右推不见果

承诺办理的时间即将到达,老柴和老赵一直未等到董某联系,二人也无法联系上董某。此时,两位老人才认识到自己被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侦查阶段,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最终,在检警联合努力下,董某亲属替董某赔偿了被害人的“养老钱”并取得了对方谅解。
案件结果
饶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
2022年8月,经饶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